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一般行政類科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錄事類科
法學大意11241單選題

司法警察詢問受拘提之被告時,未依刑事訴訟法第95條第1項第2款規定告知得保持緘默,被告所作陳述有何效果?

A一律有證據能力
B一律無證據能力
C原則上無證據能力,但若被告陳述當時有辯護人在場,則有證據能力
D原則上無證據能力,但若未告知非出於惡意,且被告係出於自由意志,則有證據能力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未告知緘默權原則上無證據能力,但依刑訴§158-2,非惡意且出於自由意志者例外有證據能力。

為什麼答案是 D

刑訴§158-2第2項明文:司法警察違反§95第1項第2款(緘默權)、第3款(辯護人)告知義務所取得陳述,原則無證據能力,但非出於惡意且出於自由意志者為例外。

考點:程序保障考點:相對排除考點:要件誤植考點:§158-2例外
載入中…

法學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法學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