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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大意112 年第 1 題單選題考點:涵攝(事實套法條)考點:歸納法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甲駕駛汽車,將乙撞傷。認定甲之行為是否符合前述法律規定之要件,而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的過程,稱為:

A涵攝正確答案
B歸納
C證立
D類推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將具體事實套入法律構成要件,判斷是否該當的過程,稱為「涵攝」(Subsumtion)。

逐選項解析

A涵攝涵攝(事實套法條)✓ 正確
涵攝(Subsumtion)是把具體事實套入法律構成要件,檢驗是否該當的思考過程。本題將「甲撞傷乙」的事實,套入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的「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權利」要件,正是典型涵攝。
B歸納歸納法✕ 錯誤
歸納是從多個個案中抽取共通原則的思考方法,方向是「由個案→通則」,與本題「由通則→個案」的適用方向相反。
C證立✕ 易錯陷阱
D類推✕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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