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對於土地登記錯誤,向地政機關請求損害賠償
B對於公立學校之禮堂倒塌,向學校請求損害賠償
C對於捷運班車誤點,向臺北市政府請求損害賠償正確答案
D對於消防車馳往救火途中肇事,向消防機關請求損害賠償
C正確答案
國賠先找「原因類型」再找「賠償義務機關」;捷運誤點通常不是向臺北市政府請求國家賠償。
為什麼答案是 C
捷運班車誤點不當然構成國家賠償責任,通常涉及運送契約、營運服務或消費爭議,而不是直接向臺北市政府請求國賠。題目問「何者錯誤」,所以本選項就是應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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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國賠先找「原因類型」再找「賠償義務機關」;捷運誤點通常不是向臺北市政府請求國家賠償。
看到國賠題,秒抓三組:公務員行為找所屬機關;公共設施瑕疵找管理機關;土地登記錯誤找地政機關。
逐選項分析
A✕
土地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造成損害,考選部常考其為國賠體系中的特別規定,應向地政機關請求賠償。此選項把「土地登記」對應到「地政機關」,方向正確。
B✕
公立學校禮堂屬供公眾或特定公共使用的公共設施,若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而倒塌致人受損,應找該公共設施的設置或管理機關。向學校請求,考試上屬正確敘述。
C✓ 正確
捷運班車誤點不當然構成國家賠償責任,通常涉及運送契約、營運服務或消費爭議,而不是直接向臺北市政府請求國賠。題目問「何者錯誤」,所以本選項就是應選答案。
D✕
消防車馳往救火途中執行公務,若因駕駛或執勤人員違法有責行為造成他人損害,屬公務員執行職務侵害人民權利的典型國賠題型,應向消防機關請求。
國家賠償賠償義務機關速記
| 損害原因 | 典型例子 | 請求對象 | 本題選項 |
|---|
| 土地登記錯誤 | 登記錯誤、遺漏、虛偽 | 地政機關 | A |
| 公共設施欠缺 | 公立學校禮堂倒塌 | 設置或管理機關 | B |
| 公務員執行職務違法 | 消防車執勤肇事 | 公務員所屬機關 | D |
| 單純營運服務問題 | 捷運班車誤點 | 不當然是國賠 | C |
國賠義務機關不是「哪個機關提供服務就找誰」,而是先看「違法行為」或「設施欠缺」發生在哪。捷運誤點通常是履約爭議不符國賠要件,土地登記錯誤才找地政機關國賠。考生常把所有政府服務出包都當國賠,關鍵要問:是公務員執行職務違法?還是公共設施欠缺?還是根本不構成國賠?確認符合國賠要件後,再追「誰的公務員」或「誰管的設施」來定義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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