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備受害人(blaming the victim)的核心陷阱在於「表面承認結構問題,實際要求個人負責」。判斷準則是看「解決方案指向誰」:若承認環境不利、資源匱乏等結構因素,卻把改變責任丟回當事人身上(例如要求窮人更努力、弱勢者調整心態),就是典型的責備受害人思維。這類說法常偽裝成「務實建議」或「激勵個人」,但本質是迴避制度改革責任,將結構壓迫個人化。分辨關鍵:看「誰該改變」—若答案是受壓迫者自己,而非不公平的體制,就落入此陷阱。相對地,優勢觀點強調個人能動性但不否認支持系統,人道主義關注苦難但主張制度介入,多元文化則聚焦文化差異而非個人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