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 36 年,我國憲法確立司法院設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令。到了民國 81 年及 94 年,憲法增修條文進一步擴大大法官的職權範圍,包括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及總統、副總統的彈劾案件。這些變化反映了我國憲法發展的哪些重要趨勢?
A司法權的獨立性和專業性加強
B立法權與行政權的分離
C司法審查的範圍擴大,加強憲政秩序的維護正確答案
D國家對於政治異議的控制加強
答案與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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