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稅務法規大意111 年第 8 題單選題考點:暫緩移送比例
納稅義務人應納稅捐,於繳納期間屆滿 30 日後仍未繳納者,由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但若納稅義務人對核定稅捐處分不服,申請復查,經復查決定後並依法提起訴願,可就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先繳納多少,即可暫緩移送強制執行?
B正確答案
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納稅義務人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繳納三分之一並依法提起訴願,即可暫緩移送強制執行。
逐選項解析
A二分之一暫緩移送比例✕ 錯誤
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暫緩移送強制執行之繳納比例為三分之一,並非二分之一。
B三分之一暫緩移送比例✓ 正確
依稅捐稽徵法第39條第2項第1款,納稅義務人對復查決定之應納稅額繳納三分之一,並依法提起訴願者,稅捐稽徵機關應暫緩移送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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