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稅務法規大意111 年第 28 題單選題考點:所得稅統籌分配考點:錯誤比例
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規定,所得稅為國稅,但其總稅收的多少比例應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
A正確答案
111年命題時,所得稅統籌分配比例為10%,選A;114年3月修法後改為11%。
逐選項解析
A10%所得稅統籌分配✓ 正確
符合111年當時財政收支劃分法第8條的10%;現行所得稅比例已改為11%。
B20%錯誤比例✕ 錯誤
20%不是本題命題時的所得稅統籌分配比例,現行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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