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執行職務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規定使用器械致第三人受傷或死亡者,其有關醫療費、慰撫金、喪葬費或其他補償金之支付,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巡防機關人員依法令執行取締、登臨、檢查等勤務,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擊之虞時,得依本條例規定使用器械,致第三人之財產損失者,應以金錢補償其實際所受之財產損失,且不論其出於故意之行為,該管巡防機關均應向其求償
B死亡者之慰撫金,由其繼承人具領,其具領順序依民法親屬編之規定,喪葬費由實際支出者具領
C巡防機關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規定使用器械致人受傷、死亡者,其醫療費以就醫於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者為限,但傷勢嚴重必須急救者,得就近於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急救治療,急救 7 日內之醫療費核實支付,超過 7 日者,由該管巡防單位專案報請所屬巡防機關核定
D本條例所定醫療費、慰撫金、喪葬費、補償金及賠償金,均由巡防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如依法致第三人造成死亡時,除給與一次慰撫金新臺幣 250 萬元外,並核實支付喪葬費,最高以新臺幣 30 萬元為限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依法使用器械致第三人損失是「補償」非「賠償」;違法使用才是「賠償」,D選項的補償金額規定正確。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補償辦法規定,醫療費、慰撫金、喪葬費、補償金及賠償金均由海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死亡慰撫金及喪葬費上限金額符合規定。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法使用器械致第三人損失是「補償」非「賠償」;違法使用才是「賠償」,D選項的補償金額規定正確。
抓住「合法用械→補償」「違法用械→賠償」的區分,再核對補償辦法中的具體金額數字。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依法使用器械致財產損失屬「補償」,非「賠償」;求償僅限違法且出於故意者,非「不論故意與否」都求償。
B✕ 陷阱
慰撫金及喪葬費之具領順序、資格等屬補償辦法規定事項,非依民法親屬編繼承順序辦理,此為命題陷阱。
C✕ 陷阱
條例第18條明定違反規定使用器械致人受傷死亡者屬「國家賠償」,非本選項所述之補償辦法醫療費核實規定。
D✓ 正確
依補償辦法規定,醫療費、慰撫金、喪葬費、補償金及賠償金均由海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死亡慰撫金及喪葬費上限金額符合規定。
合法使用器械 vs 違法使用器械
| 情形 | 法律效果 | 依據 |
|---|
| 合法使用器械致第三人損失 | 補償(可歸責第三人得減免) | 器械使用條例第18條第3項 |
| 違法使用器械致人民權益受損 | 國家賠償 | 器械使用條例第18條第1項 |
| 出於故意違法使用 | 賠償義務機關得求償 | 器械使用條例第18條第2項 |
本題最大陷阱在於「補償」與「賠償」兩制度的混用。合法使用器械致損失是無過失補償責任,違法使用才是國家賠償責任,考生常誤將求償、具領順序等賠償規定套用到補償情形。
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