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發生下列何種情形者,處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1 億元以下罰金?
A未經路線劃定許可,在中華民國大陸礁層從事海底電纜或管道之舖設、維護或變更者
B不遵守法令之規定,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傾倒、排洩或處置廢棄物或其他物質者正確答案
C未經許可,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利用海水、海流、風力生產能源或其他相關活動者
D未經許可,在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從事海洋科學研究者
B正確答案
違法傾倒廢棄物於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為最重刑度。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專經法相關刑事處罰規定,違法傾倒、排洩或處置廢棄物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為專經法中最嚴重之刑事責任,保護海洋環境。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違法傾倒廢棄物於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為最重刑度。
看到「1億元罰金」直接鎖定「傾倒廢棄物」,這是專經法中最重的刑罰。
逐選項分析
A✕
未經許可舖設海底電纜或管道,依專經法規定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為行政罰而非刑罰,與本題刑度不符。
B✓ 正確
依專經法相關刑事處罰規定,違法傾倒、排洩或處置廢棄物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億元以下罰金,為專經法中最嚴重之刑事責任,保護海洋環境。
C✕ 陷阱
未經許可利用海水、海流、風力生產能源,處行政罰鍰並得沒入其器材及產品,非刑事罰。考生易與傾倒廢棄物混淆。
D✕
未經許可從事海洋科學研究,依專經法處行政罰鍰並得停止其活動,非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事罰。
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處罰類型對照
| 行為 | 處罰類型 | 刑度/罰鍰 | 嚴重度 |
|---|
| 傾倒、排洩、處置廢棄物 | 刑事罰 | 10年以下徒刑+1億元以下罰金 | ★★★★★ |
| 未經許可舖設海底電纜管道 | 行政罰 | 15萬-75萬元罰鍰 | ★★ |
| 未經許可生產能源 | 行政罰 | 罰鍰+沒入器材 | ★★ |
| 未經許可海洋科學研究 | 行政罰 | 罰鍰+停止活動 | ★★ |
本題關鍵在區分「刑事罰」與「行政罰」。專經法中僅「違法傾倒廢棄物」動用10年以下徒刑+1億元罰金之刑事責任,其餘(電纜、能源、科研)均為行政罰鍰。考生易被「未經許可」字樣誤導。
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