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籍兼營休閒娛樂漁船載運遊客至嘉義外海觀光,並讓遊客下船至外傘頂洲耙文蛤,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漁船之航行態樣及乘載人員尚未有違法之虞正確答案
B船長讓遊客至外傘頂洲上耙文蛤之行為已違反漁業法之規定
C外傘頂洲屬海岸管制區,係由國防部會同海洋委員會、內政部根據海防實際需要劃定公告之地區
D遊客身分非屬漁民,其行為屬漁捕行為,依法得處罰鍰
A正確答案
休閒娛樂漁船載客觀光屬合法經營,遊客耙文蛤屬休閒採捕而非漁捕行為,尚無違法之虞
為什麼答案是 A
兼營休閒娛樂漁船載客觀光及讓遊客採貝屬合法休閒漁業活動,尚未違法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休閒娛樂漁船載客觀光屬合法經營,遊客耙文蛤屬休閒採捕而非漁捕行為,尚無違法之虞
抓住『休閒娛樂漁船』與『遊客觀光採捕』的定性,非漁業人從事漁捕行為,answer優先選A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兼營休閒娛樂漁船載客觀光及讓遊客採貝屬合法休閒漁業活動,尚未違法
B✕ 陷阱
船長引導遊客上岸採文蛤屬休閒漁業服務行為,非漁業法所稱之漁捕行為,未違反漁業法
C✕ 陷阱
外傘頂洲並非依海岸巡防法劃定公告之海岸管制區,此選項描述之劃定機關與地區定性錯誤
D✕ 陷阱
遊客並非漁業人或漁業從業人,其休閒採貝行為不屬漁捕行為,不適用漁業法罰鍰規定
漁業法上人員身分對照
| 身分 | 定義 | 是否受漁業法規範 |
|---|
| 漁業人 | 漁業權人、入漁權人或依本法經營漁業之人 | 是 |
| 漁業從業人 | 漁船船員及協助漁業人採捕養殖之人 | 是 |
| 遊客(休閒採貝) | 非漁業人亦非漁業從業人,屬休閒觀光行為 | 否 |
本題常誤將『遊客觀光採貝』直接套用『漁捕行為』之定義,忽略漁業法規範對象限於漁業人或漁業從業人,導致誤選B或D。
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