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地區人民駕駛漁船,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禁止水域從事電魚作業,經法院判決確定,海巡機關依法行政處分沒入漁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大陸地區人民不服船舶沒入處分,在臺灣未設籍不能提起訴願
B大陸地區人民不服船舶沒入處分,應向海洋巡防總局提起訴願
C大陸地區人民不服船舶沒入處分,應向海巡隊提起訴願
D大陸地區人民不服船舶沒入處分,應向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提起訴願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大陸地區人民具備訴願當事人能力,且對海巡機關(原海洋巡防總局)的沒入處分不服時,應向其上級機關(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提起訴願。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依訴願法第4條規定,不服下級機關之處分,應向其上級機關提起訴願。當時原處分機關為海洋巡防總局,故應向其上級機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提起訴願。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大陸地區人民具備訴願當事人能力,且對海巡機關(原海洋巡防總局)的沒入處分不服時,應向其上級機關(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提起訴願。
訴願管轄為「原處分機關的直接上級機關」。當時沒入處分由海洋巡防總局作成,故應向其上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提起訴願。
逐選項分析
A✕
錯誤。依訴願法第18條規定,自然人受行政處分者得提起訴願。大陸地區人民亦屬自然人,具備訴願當事人能力,不因未在臺設籍而喪失行政救濟之權利。
B✕ 陷阱
錯誤。訴願應向「原處分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提起。本題中,作成沒入處分之機關為海洋巡防總局,故不應向原處分機關本身提起訴願。
C✕
錯誤。海巡隊為海洋巡防總局之下級單位,並非訴願管轄機關,無權受理對上級機關或自身處分之訴願案。
D✓ 正確
正確。依訴願法第4條規定,不服下級機關之處分,應向其上級機關提起訴願。當時原處分機關為海洋巡防總局,故應向其上級機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提起訴願。
訴願管轄與海巡機關組織演變
| 時期 | 原處分機關 | 訴願管轄機關 | 備註 |
|---|
| 107年以前 (本題適用) | 海洋巡防總局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 當時海巡署為行政院直屬部會 |
| 107年以後 (現行法制) | 海巡署艦隊分署 |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 海巡署降編並改隸屬於海洋委員會 |
考生容易忘記訴願必須向「原處分機關的直接上級機關」提起。若誤以為向原處分機關(海洋巡防總局)或更基層的執行單位(海巡隊)提起,就會錯選 B 或 C。
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