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7月1日,大陸籍100噸漁船未經許可進入臺灣本島鄰接區水域內,經海巡人員取締扣留,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中華民國領海鄰接區法相關規定,得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A最高120萬元、最低10萬元
B最高240萬元、最低20萬元
C最高600萬元、最低30萬元
D最高1,000萬元、最低30萬元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依兩岸條例第80條之1,處新台幣3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鍰,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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