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法學大意110 年第 3 題單選題
甲早年喪夫,有子乙、丙、丁三人,後來甲與戊結婚。甲死亡時,留有遺產新臺幣100萬元。戊之應繼分為多少?
C正確答案
甲死亡時有配偶戊及三名直系血親卑親屬(乙、丙、丁),依民法第1144條第1款,配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故戊為1/4。
逐選項解析
A1/2✕ 錯誤
1/2為配偶與第二或第三順序繼承人同為繼承時之應繼分,本題有第一順序繼承人,不適用。
B1/3✕ 錯誤
1/3並非配偶與第一順序繼承人同為繼承時之應繼分,本題繼承人共4人平均,應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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