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別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09 年第 18 題單選題
民眾於臺北車站站區內集會、遊行抗議,對此集會、遊行之主管機關為何者?
A鐵路警察局
B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
C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D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集會遊行主管機關為集會地所在地之警察分局,臺北車站位於中正一分局轄區。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集遊法第 3 條,主管機關為集會、遊行所在地之警察分局。臺北車站位於中正區,屬中正第一分局轄區,故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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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集會遊行主管機關為集會地所在地之警察分局,臺北車站位於中正一分局轄區。
集遊法主管機關=集會地所在『警察分局』,不看場地產權(台鐵),只看地理轄區。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鐵路警察局雖管轄鐵路場站秩序,但集遊法主管機關明定為地方警察機關,鐵警非集遊法主管機關。
B✕ 陷阱
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處理鐵路治安事務,但集會遊行許可、管制權限不在鐵警系統,屬陷阱選項。
C✕
集遊法第 3 條規定主管機關為集會地所在之『警察分局』,而非市警局本部,層級過高。
D✓ 正確
依集遊法第 3 條,主管機關為集會、遊行所在地之警察分局。臺北車站位於中正區,屬中正第一分局轄區,故為正解。
集遊法主管機關判斷
| 判斷要素 | 內容 | 本題適用 | 結論 |
|---|
| 法律層級 | 警察分局(非局本部) | 排除市警局 | 排除 C |
| 地域管轄 | 集會地所在地 | 臺北車站=中正區 | 中正一分局 |
| 專業警察 | 鐵警非集遊主管 | 不論站內站外 | 排除 A、B |
本題雙重陷阱:一是誤把『臺北車站=鐵路場站』連結到鐵路警察局;二是誤把主管機關拉高到市警局層級。集遊法明定主管機關為『警察分局』,且依集會地點地理位置決定,與場站產權歸屬無關。
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