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對罰鍰之執行,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罰鍰應於裁處確定之翌日起 10 日內完納
B被處罰人依其經濟狀況不能即時完納者,得准許其於 3 個月內分期完納
C經准分期完納,而遲誤一期不繳納者,以遲誤當期之到期日為餘額之完納期限
D經准分期完納卻未如期完納者,警察機關得聲請易以拘留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釋字第716號解釋宣告「罰鍰易以拘留」違憲,逾期未完納應移送行政執行,警察機關不得聲請易以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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