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戶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14 題單選題
依立法院組織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會議,以院長為主席,立法院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
B立法院於必要時,得增設特種委員會;並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之規定,得設修憲委員會
C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席次達 5 席且席次較多之 3 個政黨得各組成黨團;席次相同時,以抽籤決定組成之。立法委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政黨以組成 1 黨團為限;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 5 人以上正確答案
D立法院院長因事故不能出席時,以副院長為主席;院長、副院長均因事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C正確答案
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規定,黨團組成門檻為各政黨於本院席次達「3席以上」即可組成黨團,每一政黨以組成1黨團為限,黨團人數下限現行法(114年修正)為「8人」,選項C數字錯誤故為正解。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各政黨於本院席次達3席以上者得組成黨團,每一政黨以組成1黨團為限;且黨團人數下限於114年修正後為8人。本選項就席次門檻或人數下限之數字敘述與現行法不符,故為錯誤選項,即為本題正解。
考點:議長中立原則考點:委員會設置考點:黨團組成門檻考點:會議主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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