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社會工作師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110 年第 27 題單選題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關於通常保護令之效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正確答案
B自核發送達隔日起生效
C檢察官、警察機關得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
D延長保護令之聲請,以延長一年以下為限
A正確答案
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延長每次亦為「二年以下」,且檢警僅能聲請「延長」,不能聲請撤銷或變更。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條第1項明文規定,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此規定於104年修法時由一年延長為二年,以提供被害人更長期的保護,本選項敘述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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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通常保護令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延長每次亦為「二年以下」,且檢警僅能聲請「延長」,不能聲請撤銷或變更。
記住口訣「通常保護令:2年、核發時生效、檢警只能求延長」。選項 A 完全符合法規。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條第1項明文規定,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二年以下。此規定於104年修法時由一年延長為二年,以提供被害人更長期的保護,本選項敘述完全正確。
B✕ 陷阱
通常保護令自「核發時」起即生效,而非送達隔日。這是為了能即刻發生法律效力,即時保護被害人的人身安全,避免在文書送達期間產生保護空窗期。
C✕ 陷阱
檢察官、警察機關或主管機關僅得聲請「延長」保護令;「撤銷」或「變更」涉及當事人權益變動,基於尊重當事人意願,僅能由當事人或被害人向法院提出聲請。
D✕
保護令有效期間之延長,每次為「二年以下」,且得為多次延長(無次數限制)。修法前規定為一年以下且以一次為限,現已大幅放寬以因應實務需求。
通常保護令核心規定
| 項目 | 規定內容 | 備註 |
|---|
| 有效期間 | 2年以下 | 104年修法由1年延長為2年 |
| 生效時點 | 自「核發時」起生效 | 非送達時,以求即時保護 |
| 延長期間 | 每次2年以下 | 可多次延長(無次數限制) |
| 撤銷/變更聲請權人 | 當事人或被害人 | 檢警不可聲請撤銷或變更 |
| 延長聲請權人 | 當事人、被害人、檢警、主管機關 | 檢警僅能聲請延長 |
考選部常將「撤銷、變更、延長」的聲請權人混在一起考。請特別注意,檢察官與警察機關基於保護職責可以聲請「延長」,但無權聲請「撤銷或變更」,撤銷變更專屬於當事人或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