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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概要105 年第 33 題單選題考點:公私法區分考點:行政契約

於請求國家賠償事件中,被請求賠償機關與請求賠償之人民,就賠償金額達成協議。此協議之性質為何?

A民事和解契約
B行政契約正確答案
C行政處分
D行政補償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國賠協議書由行政機關與人民合意形成公法關係,屬行政契約而非民事契約。

逐選項解析

A民事和解契約公私法區分✕ 易錯陷阱
國賠法雖準用民法,但協議本身發生在公法領域(公權力行為致損),非私法上和解契約。考生常因「準用民法」而誤選此項。
B行政契約行政契約✓ 正確
國家賠償協議是賠償機關與人民就公法上賠償金額達成合意,設定、變更或消滅公法上權利義務關係,性質為行政契約(和解契約型)。
C行政處分✕ 錯誤
D行政補償✕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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