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到花蓮遊玩,在乙開設之商店購買當地名產A物,帶回公司與同事丙分享,詎料二人食用A物後均產生食物中毒現象,經查A物為丁工廠所製作,之所以發生食物中毒,主要係因為丁工廠原料使用不當所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開設之商店為消費者,得向丁工廠請求損害賠償
B丙非消費者,因為A物並非丙所交易購買
C甲為消費者,僅得向丁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D甲為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乙、丁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甲為消費者,乙(經銷商)與丁(製造商)皆為企業經營者,甲得依消保法向乙、丁請求連帶損害賠償。
逐選項解析
A乙開設之商店為消費者,得向丁工廠請求損害賠償✕ 錯誤
乙開設商店經銷商品,依消保法第2條規定,屬於「企業經營者」而非消費者。
B丙非消費者,因為A物並非丙所交易購買✕ 易錯陷阱
消保法第2條規定,消費者包含以消費為目的而「使用商品者」。丙雖未購買,但食用了該商品,亦屬消費者。
C甲為消費者,僅得向丁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錯誤
D甲為消費者,得向企業經營者乙、丁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正確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