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會計法第55條第2項規定已於原始憑證上為負責之表示者,傳票上得不簽名或蓋章,不包括下列何者? ①製票員 ②登記員 ③業務主辦人員 ④業務主管 ⑤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 ⑥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
A①②⑤正確答案
B③④⑥
C①②⑤⑥
D①②③④⑤⑥
答案與詳解
①製票員、②登記員、⑤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三者是傳票製作與會計核心人員,即使已在原始憑證上表示負責,仍不得免除在傳票上簽名或蓋章的責任,故為『不包括(即不能免簽)』的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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