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聯招 財會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106 年第 16 題單選題考點:議價照底價考點:照底價≠優先減價
廠商得書寫照底價承製之情形,下列何者有誤?
A議價案
B屬優先減價廠商之權利正確答案
C比減價格時僅餘1家廠商
D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1家
B正確答案
廠商書面照底價承製是採購法賦予廠商的「權利」,但書面照底價承製並非「優先減價廠商」的專屬權利,兩者為不同制度,選B為誤。
逐選項解析
A議價案議價照底價✕ 錯誤
議價案中,廠商與機關進行價格協商,廠商可書面表示照底價承製,此為採購法明定情形之一,敘述正確。
B屬優先減價廠商之權利照底價≠優先減價✓ 正確
「優先減價」是比價/議價流程中的排序機制;「書面照底價承製」是另一項廠商權利,兩者為不同制度,照底價承製並非優先減價廠商的專屬權利,選項敘述有誤,故為本題所求之錯誤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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