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財稅行政會計學104 年第 5 題單選題
甲公司在 X1 年 4 月 1 日銷售一筆售價為 $35,000 之商品給客戶乙公司,約定付款條件為 2/10,n/30。乙公司在 X1 年 4 月 5 日因部分商品規格不符,而將 $10,000 之商品退還給甲公司,退貨當時,乙公司尚未償還貨款。若甲公司採淨額法進行相關之會計處理,試問X1 年 4 月 5 日乙公司退貨後,甲公司應收帳款中屬於乙公司之帳款餘額應為多少?
A$35,000
B$25,000
C$24,500正確答案
D$24,300
C正確答案
淨額法下應收帳款以扣除現金折扣後入帳,退貨後餘額=(35,000-10,000)×98%=24,500。
為什麼答案是 C
淨額法下入帳金額=35,000×98%=34,300;退貨10,000×98%=9,800;餘額34,300-9,800=24,500,即25,000×98%。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淨額法下應收帳款以扣除現金折扣後入帳,退貨後餘額=(35,000-10,000)×98%=24,500。
淨額法=售價×(1-折扣率)。退貨後淨銷售25,000×0.98=24,500。
逐選項分析
A✕
$35,000 為原始售價總額,未考慮退貨也未考慮淨額法折扣,明顯錯誤。
B✕ 陷阱
$25,000 是總額法下退貨後餘額(35,000-10,000),本題採淨額法須再扣 2% 折扣,故錯誤。
C✓ 正確
淨額法下入帳金額=35,000×98%=34,300;退貨10,000×98%=9,800;餘額34,300-9,800=24,500,即25,000×98%。
D✕ 陷阱
$24,300 是 34,300-10,000 的錯誤算法,退貨金額也應以淨額 9,800 沖銷,而非用總額 10,000。
總額法 vs 淨額法 (2/10, n/30)
| 項目 | 總額法 | 淨額法 | 本題金額 |
|---|
| 銷售入帳 AR | 售價全額 | 售價×98% | 35,000×98%=34,300 |
| 退貨沖銷 AR | 退貨全額 | 退貨×98% | 10,000×98%=9,800 |
| 餘額 | 25,000 | 24,500 | 24,500 |
| 逾期未折扣 | 不處理 | 認列利息收入 | — |
總額法與淨額法的核心差異在於「應收帳款入帳時點是否已扣除折扣」。淨額法假設客戶一定會付款取得折扣,因此應收帳款直接以扣除 2% 折扣後的 98% 入帳;發生銷貨退回時,沖銷金額也必須同步使用 98% 計算,保持會計處理一致性。正確作法是先算退貨後淨銷貨額再乘以 98%,而非先退貨再單獨處理折扣。多數考生誤用總額法思維,忘記淨額法下所有金額都已內含折扣效果,導致直接以原價計算差額而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