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財稅行政類科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財稅行政類科
稅務法規概要10810單選題

根據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下列何者非屬綜合所得稅比較基礎之應加計項目?

A薪資特別扣除正確答案
B列舉扣除額
C教育學費特別扣除
D長期照顧特別扣除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納保法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薪資特別扣除不加計,其餘列舉及特別扣除多數應加計。

為什麼答案是 A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性質屬工作必要成本,非維持基本生活所需支出,依納保法施行細則,不列入基本生活費比較基礎之應加計項目。

考點:薪資扣除不加計考點:列舉扣除加計考點:教育學費加計考點:長照扣除加計
載入中…

稅務法規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稅務法規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