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一塊市價新臺幣(以下同)5 萬元的原木 A 交由乙保管,乙誤將 A 雕刻成藝術品 B 人像,具有 60 萬元之價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仍保有 B 之所有權
B乙取得 B 之所有權正確答案
C甲、乙共有 B 之所有權
D甲不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乙償還價額
B正確答案
加工他人動產成新物,原則歸材料所有人;但加工增值顯逾材料價值時,歸加工人所有。
逐選項解析
A甲仍保有 B 之所有權✕ 易錯陷阱
一般情形下,加工他人動產所成之物,確實原則歸材料所有人甲。但本題加工後價值高達 60 萬,遠超原木 5 萬,已落入例外,甲不再保有 B 的所有權。
C甲、乙共有 B 之所有權✕ 易錯陷阱
本題不是把兩人的材料混合、附合後難以分離,也不是法律規定共有的情形。加工物所有權在甲或乙之間二選一,不會因一方出材料、一方出技術就當然共有。
D甲不得依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乙償還價額✕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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