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兩年的審議,2020年12月26日中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自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不受中國共產黨領導
B明定國家主權不屬於中國的國家核心利益範疇
C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奉行積極性國防政策
D首次將「分裂」和保護「發展利益」作為動員和部署軍隊的理由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2020 修訂《國防法》首次將「分裂」與「發展利益」列為動員軍隊理由,擴大武力使用空間。
為什麼答案是 D
2020 年修訂版首次將「分裂」與保護「發展利益」納入全國總動員或局部動員的理由,擴大軍隊動武的法律依據,被視為對台威脅升高的重要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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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2020 修訂《國防法》首次將「分裂」與「發展利益」列為動員軍隊理由,擴大武力使用空間。
看到「首次」「發展利益」選 D;A、B 明顯反中共立場敘述必錯。
逐選項分析
A✕
中共《國防法》明定武裝力量受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指揮槍」是其根本原則,此敘述與事實相反。
B✕
修法明確將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發展利益列為國家核心利益,本選項敘述顛倒。
C✕ 陷阱
中共官方對外宣稱奉行「防禦性」國防政策,而非「積極性」,此為名詞偷換的陷阱。
D✓ 正確
2020 年修訂版首次將「分裂」與保護「發展利益」納入全國總動員或局部動員的理由,擴大軍隊動武的法律依據,被視為對台威脅升高的重要指標。
2020 中共《國防法》修訂重點
| 面向 | 舊法 | 新法(2021生效) | 影響 |
|---|
| 動員理由 | 主權、統一、領土受威脅 | 新增「分裂」「發展利益」 | 對台動武法律門檻降低 |
| 領導體制 | 黨領導 | 強化黨中央、中央軍委集中統一領導 | 黨權更集中 |
| 國防政策 | 防禦性 | 仍稱防禦性 | 對外論述不變 |
| 核心利益 | 主權、安全、領土 | 加入「發展利益」 | 擴大國防適用範圍 |
C 選項把「防禦性」改成「積極性」,考生若沒細讀就容易誤選。中共對外始終自稱「防禦性國防政策」,但實際上 2020 修法擴大動武事由,形成「說一套做一套」的對照,考選部最愛這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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