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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新聞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新聞(選試英文)類科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14單選題

依立法院組織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立法院會議,以院長為主席,立法院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維持立法院秩序,處理議事
B立法院於必要時,得增設特種委員會;並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之規定,得設修憲委員會
C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席次達 5 席且席次較多之 3 個政黨得各組成黨團;席次相同時,以抽籤決定組成之。立法委員依其所屬政黨參加黨團。每一政黨以組成 1 黨團為限;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 5 人以上正確答案
D立法院院長因事故不能出席時,以副院長為主席;院長、副院長均因事故不能出席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立法院組織法關於黨團組成的規定。依第33條,黨團須由當選席次達3席、且席次較多之前5個政黨組成,每一黨團至少維持3人。選項C將此門檻的數字錯置而為錯誤敘述。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立法院組織法第33條第1項規定,黨團之正確組成要件為:每屆立法委員選舉當選席次「達3席」,且「席次較多之5個政黨」得各組成一黨團,每一黨團「至少須維持3人以上」。其中「3席」與「3人」為黨團須符合的門檻,「5個政黨」則是得組黨團政黨數的上限。選項C所述與此三項數字的對應關係不符(將門檻與上限的數字互換),與條文不一致,故為本題錯誤(即應選)之選項。

考點:院長職權與中立考點:特種與修憲委員會考點:黨團組成門檻考點:主席代理順序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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