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五等-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10636單選題

依據民國 104 年修正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刑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無法為完全之陳述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依刑事訴訟法第 35 條規定,聲請法院同意指派何人擔任輔佐人?

A心理輔導員
B監護人
C醫事人員
D社會工作人員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身障者涉訟無法完全陳述時,主管機關得依身權法聲請法院指派「社會工作人員」擔任輔佐人。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84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聲請法院同意指派社會工作人員擔任輔佐人。

載入中…

社政法規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社政法規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