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就業服務法,關於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看護工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應先以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提出申請
B第一次聘僱前,應參加主管機關或其委託非營利組織辦理之聘前講習
C雇主不得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
D受聘僱之外國人經專業訓練或自立學習而有特殊表現,符合中央主管機關所訂之資格、條件者,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 12 年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就業服務法第52條,一般外籍勞工在臺累計工作年限為 12 年;但「家庭看護工」若經專業訓練且有特殊表現,累計工作年限可延長至「14 年」。選項稱 12 年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