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那一項有關復審程序之說明是錯誤的?
A復審人應繕具復審書經由原處分機關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
B原處分機關於收到復審書後,應先附具答辯書於20日內檢卷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答辯正確答案
C原處分機關檢卷答辯時,應將答辯書抄送復審人
D原處分機關未於收到復審書之次日起20日內處理,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得依職權或依復審人之申請,通知原處分機關於15日內檢送相關卷證資料
答案與詳解
錯誤(本題正解)。依公務人員保障法第44條第2項,原處分機關收到復審書後,應「先行重新審查」處分是否合法妥當。若不依請求撤銷或變更,才須於20日內附具答辯書送保訓會,而非跳過審查直接答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