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112 年地方特會計審計法規大意1125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為得提出追加預算之情形?

A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正確答案
B依法律增加業務或事業致增加經費時
C依法律增設新機關時
D依有關法律應補列追加預算者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預算法第79條明定追加預算四種情形,A的『業務量增加』非法定事由,須用第一預備金支應。

為什麼答案是 A

原計畫因業務量增加導致經費不足,應動用『第一預備金』支應(預算法第70條),不得提出追加預算。此為本題正解。

考點:預備金 vs 追加預算考點:追加預算法定事由
載入中…

會計審計法規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會計審計法規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