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人事行政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6 題單選題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由立法院經全體立法委員 3 分之 1 以上之連署提出
B不信任案提出 72 小時後,應於 48 小時內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之正確答案
C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立法委員於 1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度提出不信任案
D不信任案如經全體立法委員 2 分之 1 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 10 日內提出辭職
B正確答案
行政院長不信任案的表決是「記名投票」,不是無記名;本題錯在 B 的投票方式。
為什麼答案是 B
此選項是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表決,但表決方式是「記名投票」,不是「無記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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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院長不信任案的表決是「記名投票」,不是無記名;本題錯在 B 的投票方式。
背口訣:三分之一提、72後48內記名、二分之一過、10日辭、1年不得再提。
逐選項分析
A✕
此選項敘述正確。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考選部很愛考「連署門檻」與「通過門檻」的不同。
B✓ 正確
此選項是題目要選的錯誤敘述。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表決,但表決方式是「記名投票」,不是「無記名投票」。
C✕
此選項敘述正確。不信任案如果沒有通過,立法委員在一年內不得對同一位行政院院長再提出不信任案,避免倒閣案被反覆濫用。
D✕
此選項敘述正確。不信任案若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通過,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這是倒閣成功的直接效果。
行政院院長不信任案流程
| 階段 | 要件 | 數字 | 考點提醒 |
|---|
| 提出 | 全體立法委員連署 | 1/3以上 | 不是出席委員 |
| 表決 | 提出72小時後,48小時內 | 記名投票 | 本題陷阱 |
| 通過 | 全體立法委員贊成 | 1/2以上 | 不是出席委員過半 |
| 效果 | 行政院院長提出辭職 | 10日內 | 得同時呈請解散立法院 |
| 未通過 | 不得對同一院長再提 | 1年內 | 限同一行政院院長 |
B 選項前半段時間完全正確,考生容易一路看下去就放過;真正陷阱藏在最後四字,把憲法增修條文的「記名投票」偷換成「無記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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