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德為年滿十八歲之大二學生,其就讀學校接獲某國中之生教組長電話告知大德與該校未滿十六歲之國三女學生發生性關係,請學校處理。此事件之相關處理概念何者為正確?
A大德恐觸犯刑法二百二十七條之「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正確答案
B應先確定女學生是否為自願,如係為自願,則此案無涉性侵
C應請女學生之學校組成性別事件調查小組進行調查,視調查結果再決定如何處置
D此案屬告訴乃論,因此,應請女學生之學校確定該名女學生是否提告,再決定處理方式
答案與詳解
依據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大德與未滿16歲女學生發生性關係,已涉犯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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