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非原住民夫婦於原住民身分法施行後共同收養原住民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除原住民身分法第 9 條另有規定外,原則上被收養者不喪失其原住民身分正確答案
B被收養者須未滿 7 歲
C收養者須年滿 40 歲且無子女
D於收養關係終止時,該養子女對於其非原住民或原住民身分,得依其個人意願變更之
答案與詳解
本選項符合修正前之規定。依民國109年適用的原住民身分法第9條規定:「原住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喪失原住民身分:一、原住民與非原住民結婚者。二、原住民為非原住民收養者。三、年滿二十歲,自願拋棄原住民身分者。」既然是「得申請喪失」,表示原則上不喪失。現行原住民身分法第9條已修正為:「原住民應依其父或母之所屬民族登記其民族別;其原住民族傳統名字或從姓,應與其登記之民族別相關聯。」原喪失身分之規定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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