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姓名條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經法院通緝或羈押者,不得申請更改姓名
B婦女因結婚而冠夫姓,離婚後得申請回復本姓
C受宣告強制工作之裁判確定,自裁判確定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滿 3 年前不得申請更改姓名
D犯最輕本刑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並經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申請更改姓名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錯誤,本題要選此。姓名條例並無「終身不得申請更改姓名」的規定。重罪判決確定者是在「通緝期間」或「執行完畢一定期間內」受限,並非終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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