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三等-財稅行政類科會計學105 年第 3 題單選題
下列那一報導期間後事項須調整財務報表?
A廠房火災損失
B發行數目龐大的普通股
C喪失重要客戶
D公司前年因受顧客控告其產品具危險性之訴訟案件已獲和解並決定賠償金額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報導期間後事項分『調整』與『不調整』:提供期末既存狀況新證據者需調整,期後才發生者僅揭露。
為什麼答案是 D
訴訟早於前年發生(期末已存在或有負債),期後和解只是『確認』期末金額,提供既存狀況新證據,須調整負債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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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報導期間後事項分『調整』與『不調整』:提供期末既存狀況新證據者需調整,期後才發生者僅揭露。
關鍵問:這件事在期末『已經存在』了嗎?是→調整;否→揭露。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期後才發生的火災,期末資產仍完好,屬期後新發生事件,僅需附註揭露,不調整財報。
B✕
期後發行普通股屬融資活動新事件,期末並不存在,僅揭露即可,不調整。
C✕ 陷阱
期後才喪失客戶影響未來營運,非期末既存情況的證據,屬不調整事項,僅揭露。
D✓ 正確
訴訟早於前年發生(期末已存在或有負債),期後和解只是『確認』期末金額,提供既存狀況新證據,須調整負債與費用。
報導期間後事項 (IAS 10) 二分法
| 類型 | 定義 | 處理 | 典型例子 |
|---|
| 調整事項 | 期末已存在情況的新證據 | 調整財報金額 | 訴訟和解、應收帳款客戶破產、存貨售價確定 |
| 不調整事項 | 期後才發生的新情況 | 重大者僅附註揭露 | 火災、地震、發行股票、併購、匯率變動 |
考生常看到『損失很嚴重』就想調整。關鍵不在金額大小,而在『該事件於期末是否已存在』。火災、喪失客戶都是期後新發生,只能揭露;D 的訴訟前年已提起,屬期末既存或有負債,期後確定金額才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