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行政院院長之任命,已無須再經立法院同意,惟立法院得以下述何種法定程序使行政院院長去職?
A立法委員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後通過正確答案
B立法委員號召選民連署通過後,以相對多數投票罷免行政院院長
C立法委員連署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召開憲法法庭,宣告行政院院長解職
D立法委員以三分之二多數對行政院院長行使彈劾權,使行政院院長去職
答案與詳解
正解。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立法院得經全體立委1/3以上連署提出不信任案,並經全體立委1/2以上贊成通過,行政院院長應於10日內提出辭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