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氏是從東南亞來臺灣從事家庭看護的移工,工作已經一年多,非常細心負責,深受被照顧者李伯伯家人的喜愛,彼此感情非常好。某日她推著坐在輪椅上的李伯伯要去投票,遭到一輛闖紅燈的機車撞上,讓她腿部扭傷,醫生評估必須休養兩週。關於阮氏在臺灣享有的權利,下列何者正確?
A阮氏在臺灣居住已超過四個月,故具有市長投票權
B因阮氏是外國人,故無法獲得肇事者的醫療賠償費
C阮氏在休養期間享有國民年金保險給付的權利
D在臺灣工作期間,雇主可以為阮氏投保勞工保險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勞工保險條例,受僱勞工不分本國籍或外籍,雇主皆應為其投保勞保。外籍家庭看護工雖多採自願加保,但雇主「可以」為其投保,敘述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