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戶政戶籍法規大意114 年第 38 題單選題
原外國籍之歸化者已取得我國籍並設有戶籍滿 15 年,不得擔任下列何種公職?
A正確答案
歸化者即使設籍滿15年仍不得擔任總統、副總統,此為憲法保留之限制。
為什麼答案是 A
總統、副總統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須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曾設籍滿15年之『國民』,並明文排除『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國籍者』,故歸化者終身不得參選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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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歸化者即使設籍滿15年仍不得擔任總統、副總統,此為憲法保留之限制。
總統須『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人民』且出生即具國籍;歸化者終身不得任。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總統、副總統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20條,須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6個月以上且曾設籍滿15年之『國民』,並明文排除『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國籍者』,故歸化者終身不得參選總統。
B✕ 陷阱
依國籍法第10條,歸化者滿10年即可擔任立法委員等公職,本題設籍已滿15年,資格無虞。
C✕
直轄市市長同屬國籍法第10條所列之公職,歸化滿10年即可擔任,本題15年已符合。
D✕
里長為地方民選公職,歸化滿10年即可參選,設籍15年當然合格。
歸化者擔任公職限制
| 公職類別 | 年限要求 | 歸化者可否擔任 |
|---|
| 總統、副總統 | 設籍滿15年且須非歸化 | ❌ 終身不得 |
| 立法委員 | 歸化滿10年 | ✅ 可 |
| 直轄市長、縣市長 | 歸化滿10年 | ✅ 可 |
| 里長、村長 | 歸化滿10年 | ✅ 可 |
考生易誤以為『設籍滿15年』即可擔任所有公職。實際上總統副總統有更嚴格限制——歸化者『終身』不得擔任,與國籍法第10條的『滿10年解除』屬兩套不同制度,不可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