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戶政戶籍法規大意114 年第 34 題單選題
依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 1 點規定,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之申請人,指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與下列何者?
A共同生活者
B受委託人正確答案
C所轄機關人員
D村鄰里長
B正確答案
申請戶籍謄本的申請人包含: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受委託人三類。
為什麼答案是 B
處理原則第1點明定申請人為「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及受委託人」。受委託人須持委任書及雙方身分證件辦理,是合法代理申請管道。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申請戶籍謄本的申請人包含: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受委託人三類。
戶籍資料屬個資,只有本人、有利害關係者、或經合法委託者才能申請,共同生活者≠當然申請人。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共同生活者雖住一起,但非處理原則第1點列舉的申請人。若要申請須具備利害關係身分或受委託,不會因同住而自動取得申請權。
B✓ 正確
處理原則第1點明定申請人為「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及受委託人」。受委託人須持委任書及雙方身分證件辦理,是合法代理申請管道。
C✕
所轄機關人員是受理申請的一方(戶政機關承辦人),屬於處理者而非申請人,身分完全不同,不會列入申請人範圍。
D✕ 陷阱
村鄰里長雖為地方基層人員,但無當然申請他人戶籍謄本之權,除非具利害關係或受委託,否則不在申請人範圍內。
戶籍謄本申請人三類型
| 申請人類型 | 身分說明 | 應備文件 |
|---|
| 當事人 | 戶籍資料本人 | 身分證正本 |
| 利害關係人 | 因法律關係有必要者(如繼承人) | 身分證+證明文件 |
| 受委託人 | 經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合法委託 | 委任書+雙方身分證 |
考生易被「共同生活者」「村里長」等貼近生活的身分誤導,以為同住或地方公職就能代申請。實則戶籍資料涉個資保護,法規採列舉方式明定三類申請人,未列舉者一律不得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