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富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於民國112年3月15日死亡,其於110年8月1日自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死亡時遺有臺中市市價1,000萬元之房地1筆,其中土地公告現值為700萬元,房屋現值為100萬元;另遺有美國股票折合新臺幣300萬元。請問陳大富之遺產總額為何?
A1,300萬元
B1,100萬元正確答案
C1,000萬元
D800萬元
答案與詳解
土地700萬+房屋100萬+美國股票300萬=1,100萬。因死亡前2年內(110/8/1)自願喪失國籍,依遺贈稅法第3-1條仍視為境內國民,須就境內外全部遺產課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