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法律廉政類科行政法113 年第 17 題單選題
關於行政罰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規定且均應處罰鍰時,其罰鍰之金額應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但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
B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或自治條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C公立醫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行政法上義務,因其屬於公權力主體,主管機關不得裁罰之正確答案
D被主管機關接管中之保險公司,仍得作為裁罰之對象
C正確答案
行政罰的行為人不限人民;法人、公法組織甚至接管中公司,依法仍可能成為裁罰對象。
為什麼答案是 C
此敘述錯誤,所以是本題答案。公立醫院即使帶有公法或公權力色彩,仍可能是行政罰法上的行為人;若其違反廢棄物清理相關行政法上義務,並非當然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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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罰的行為人不限人民;法人、公法組織甚至接管中公司,依法仍可能成為裁罰對象。
看到「公權力主體所以不得裁罰」要警覺:行政罰法本來就把機關、組織納入行為人。
逐選項分析
A✕
此敘述正確。這是在考「一行為違反數義務」的罰鍰競合:不是各罰鍰全部相加,而是依罰鍰額最高的規定裁處;但裁處金額仍不能低於各規定的最低罰鍰額。
B✕
此敘述正確。行政罰採處罰法定原則,人民或組織是否會受行政罰,必須以行為時法律或自治條例已有明文規定為限,不能事後任意創設處罰依據。
C✓ 正確
此敘述錯誤,所以是本題答案。公立醫院即使帶有公法或公權力色彩,仍可能是行政罰法上的行為人;若其違反廢棄物清理相關行政法上義務,並非當然免罰。
D✕
此敘述正確。保險公司被接管,通常只是經營管理權受限制或移轉,並不表示公司法人人格消滅;既然主體仍存在,原則上仍可能作為行政罰裁罰對象。
行政罰行為人與一行為處罰速記
| 考點 | 核心規則 | 考場關鍵字 | 本題選項 |
|---|
| 一行為數義務 | 罰鍰從一重,但不得低於各最低額 | 最高額、最低額 | A |
| 處罰法定 | 行為時法律或自治條例須有明文 | 行為時、明文 | B |
| 行為人範圍 |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機關或其他組織皆可能 | 不是只有人民 | C |
| 接管效果 | 接管不當然消滅法人人格 | 仍得裁罰 | D |
本題最大陷阱是把「公立醫院有公權力色彩」誤推成「主管機關不得裁罰」。行政罰法看的是是否為可歸責的行為人、是否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不是看到公法主體就直接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