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高考-財稅行政高考-財稅法務
稅務法規11223單選題

下列關於重新規定地價與申報地價之敘述,何者正確?

A規定地價後,每3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
B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時,以公告地價120%為其申報地價正確答案
C公告及申報地價,其期限為40日
D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重新規定地價每2年一次,申報地價上下限為公告地價80%~120%,未申報以公告地價80%計算。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6條,申報地價應在公告地價80%~120%之間;若申報超過120%,以120%為申報地價;若低於80%,可照價收買或以80%為申報地價。

考點:重估週期考點:申報上限考點:公告期限考點:未申報效果
載入中…

稅務法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稅務法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