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重新規定地價與申報地價之敘述,何者正確?
A規定地價後,每3年重新規定地價一次
B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其申報之地價超過公告地價120%時,以公告地價120%為其申報地價正確答案
C公告及申報地價,其期限為40日
D土地所有權人未於公告期間申報地價者,以公告地價為其申報地價
答案與詳解
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6條,申報地價應在公告地價80%~120%之間;若申報超過120%,以120%為申報地價;若低於80%,可照價收買或以80%為申報地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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