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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類科共用卷
高考-財稅行政高考-財稅法務
稅務法規11215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屬可列舉扣除項目?

A候選人競選經費之支出
B災害損失
C財產交易損失正確答案
D房屋租金支出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財產交易損失屬於「財產交易所得」項下的減除,非綜所稅列舉扣除額項目。

為什麼答案是 C

財產交易損失是從「財產交易所得」中減除(同年度不足減除可遞延3年),屬所得計算項目,非列舉扣除額。這是最經典的陷阱!

考點:競選經費扣除考點:災害損失扣除考點:財產交易損失考點:房租支出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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