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不得因受僱者提出性別平等工作法之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而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違反此規定者,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38 條規定,可以處多少元的罰鍰?
A新臺幣 2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
B新臺幣 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C新臺幣 2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正確答案
D新臺幣 2 萬元以上,40 萬元以下罰鍰
答案與詳解
性別平等工作法第 38 條規定,違反第 36 條(不得對申訴者為不利處分)者,處 2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正解。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