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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概要109 年第 34 題單選題考點:名詞偷換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義務人顯有逃匿之虞者,除得命其提供擔保,限期履行外,原則上並得如何處理?

A逕行逮捕
B聲請法院羈押
C限制住居正確答案
D行政管束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行政執行法第17條規定,義務人顯有逃匿之虞,得命提供擔保、限期履行,並得限制住居。

逐選項解析

A逕行逮捕名詞偷換✕ 易錯陷阱
「逮捕」屬於刑事訴訟法概念。行政執行法中強制義務人到場的手段稱為「拘提」,而非逮捕。
B聲請法院羈押名詞偷換✕ 易錯陷阱
「羈押」為刑事訴訟法之強制處分。行政執行法中剝奪人身自由、收容於一定處所的手段稱為「管收」,且須聲請法院裁定。
C限制住居✓ 正確
D行政管束✕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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