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得由原處分機關廢止之情形?
A附負擔之處分而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B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事後發生變更者正確答案
C為防止或除去對於公益之重大危害者
D原處分機關保留行政處分之廢止權者
答案與詳解
依行政程序法第123條第4款,必須是事實事後發生變更,且「致不廢止該處分對公益將有危害者」才能廢止。單純事實變更不能直接廢止,選項漏列核心要件,為錯誤敘述,故選此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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