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水利工程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13 年第 10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 745 號解釋,關於量能課稅原則,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關於個人綜合所得淨額之計算,斟酌各類所得來源及性質之不同,分別制定成本及必要費用之減除、免稅額、扣除額等不同規定,乃屬立法者之形成自由
B各類所得之分類及差別待遇,因涉及國家財政收入之整體規畫及預估,可由代表民意之立法機關及擁有財政專業能力之相關行政機關決定,未必違反量能課稅原則
C所得課稅應以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客觀淨值,而非所得毛額,作為稅基,方符合量能課稅原則
D考量薪資所得者與執行業務所得者是否為自力營生之不同,立法者採取單一定額之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規定,符合量能課稅所要求的客觀淨值原則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釋字745號重點:所得稅原則上應課「淨所得」,單一定額薪資扣除過度簡化,違反客觀淨值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D
此敘述錯誤,故為本題答案。釋字745認為單一定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未考量不同薪資所得者必要費用差異,對高必要費用者不利,違反客觀淨值原則。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釋字745號重點:所得稅原則上應課「淨所得」,單一定額薪資扣除過度簡化,違反客觀淨值原則。
看到「單一定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符合客觀淨值」就要警覺;釋字745正是在打臉這句話。
逐選項分析
A✕
此敘述正確。釋字745承認各類所得來源、性質不同,成本、必要費用、免稅額與扣除額如何設計,原則上屬立法形成空間,並非一律違憲。
B✕
此敘述正確。所得分類涉及國家財政規畫、稅收預估與行政技術,立法機關及相關行政機關可作制度選擇;只要差別待遇仍有合理基礎,未必違反量能課稅。
C✕
此敘述正確。量能課稅要求看真正負擔能力,所得稅不應只看收入毛額,而應扣除取得收入所需成本與必要費用後,以客觀淨所得作為課稅基礎。
D✓ 正確
此敘述錯誤,故為本題答案。釋字745認為單一定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未考量不同薪資所得者必要費用差異,對高必要費用者不利,違反客觀淨值原則。
釋字745號:量能課稅與薪資所得扣除
| 考點 | 正確理解 | 考題常見說法 | 判斷 |
|---|
| 量能課稅 | 依納稅能力課稅 | 所得越能反映負擔能力越公平 | 正確 |
| 客觀淨值原則 | 收入應扣除成本與必要費用 | 不能只以毛收入為稅基 | 正確 |
| 立法形成自由 | 所得分類與扣除設計有裁量空間 | 不等於立法者可任意設計 | 有限度 |
| 單一定額扣除 | 未考量必要費用差異會出問題 | 一律符合量能課稅 | 錯誤 |
本題是反向題,問「何者錯誤」。D把釋字745的結論反過來講:大法官不是說單一定額扣除符合客觀淨值,而是說在必要費用超過定額時仍不准扣除,會違反客觀淨值原則。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