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定,下列有關妨害善良風俗處罰之敘述,何者錯誤?
A從事性交易,處以罰鍰。但符合該法定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
B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處以罰鍰
C媒合性交易,處以拘留,併處罰鍰。但符合該法定之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
D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僅處以罰鍰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應處拘留併處罰鍰,而非僅處罰鍰。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1條第2款,在公共場所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應處三日以下拘留,併處罰鍰,而非僅處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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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應處拘留併處罰鍰,而非僅處罰鍰。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1條規定,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處三日以下拘留,併處罰鍰。
逐選項分析
A✕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款,從事性交易處罰鍰,但符合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敘述正確。
B✕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2款,在公共場所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處罰鍰,敘述正確。
C✕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1條第1款,媒合性交易處拘留併處罰鍰,但符合自治條例規定者不適用之,敘述正確。
D✓ 正確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1條第2款,在公共場所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應處三日以下拘留,併處罰鍰,而非僅處罰鍰。
關鍵知識表
| concept | description |
|---|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 | 從事性交易或意圖與人性交易而拉客,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1條 | 媒合性交易或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處三日以下拘留,併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
社維法對性交易管制採「雙層處罰」:自己要賣身而拉客,只罰錢(罰鍰);幫別人牽線賺仲介費而拉客,要關人加罰錢(拘留併處罰鍰)。關鍵在拉客者的「獲利模式」——當事人本身下海接客風險較低,但職業拉皮條者破壞秩序更嚴重,立法者認為須加重管制。實務最常搞錯的是看到「拉客」就直覺選罰鍰,但必須再判斷是「自營」還是「仲介」,後者因涉及組織化經營,社會危害性更高,所以加上人身自由的限制。記住口訣:自己賣罰錢,幫人賣關人。
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