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社會行政類科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106 年第 17 題單選題
下列那個機關可從事兒童或少年的收出養媒合服務?
A縣市政府所委託辦理的兒童教養機構
B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私立兒童及少年安置機構正確答案
C各縣市政府社會局/處
D公私立幼兒園
B正確答案
依兒少法規定,收出養媒合服務僅限「經主管機關許可」的財團法人或兒少安置教養機構辦理,政府不直接介入。
為什麼答案是 B
完全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5條規定。從事收出養媒合服務,以經主管機關許可之財團法人、公私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為限。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兒少法規定,收出養媒合服務僅限「經主管機關許可」的財團法人或兒少安置教養機構辦理,政府不直接介入。
看到「收出養媒合」,關鍵字秒找「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機構或財團法人。政府機關僅負責監督不直接辦理,幼兒園則無此業務。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法規明定辦理主體必須是「經主管機關許可」的機構,而非僅是「委託辦理」。委託與許可在行政法上屬不同概念,且選項未強調許可此一法定要件,故不選。
B✓ 正確
完全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5條規定。從事收出養媒合服務,以經主管機關許可之財團法人、公私立兒童及少年安置、教養機構為限。
C✕ 陷阱
縣市政府社會局(處)為地方主管機關,其角色為「核發許可與監督管理」媒合機構,屬於球證而非球員,不直接從事第一線的媒合服務。
D✕
幼兒園屬於學前教育與托育機構,主管機關為教育局處,主要業務為幼兒教保服務,完全不包含兒童及少年的收出養媒合,且不符合法定的機構資格。
收出養媒合服務核心規定
| 項目 | 內容 | 說明 |
|---|
| 法源依據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 第15條明定機構資格 |
| 合法辦理主體 | 財團法人、安置/教養機構 | 必須「經主管機關許可」 |
| 主管機關角色 | 許可、管理、監督 | 社會局處不直接辦理媒合 |
| 例外不需媒合 | 近親收養、繼親收養 | 旁系血親六親等內等可私下約定 |
考生極易誤以為「縣市政府社會局」作為社福最高地方機關,會直接辦理收出養媒合。實際上,政府是扮演「監督與許可」的裁判角色,實際的媒合「球員」是經許可的民間機構或財團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