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社會行政類科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106 年第 1 題單選題
身心障礙者依法請領各項現金給付或補助,於金融機構開立專戶,並載明金融機構名稱、地址、帳號及戶名,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可後,請問:下列那一個機關仍可執行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
A金融機構
B法院
C地檢署
D沒有任何機關有此權力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身心障礙者福利金專戶受法律保護,任何機關都不得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定,經核可之專戶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任何機關都無權為之,以確保福利金確實用於身障者生活。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身心障礙者福利金專戶受法律保護,任何機關都不得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
看到「專戶保護」四字訣:不得抵銷、不得扣押、不得供擔保、不得強制執行,答案必選「沒有任何機關」。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金融機構雖保管專戶,但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不得以任何債權對該專戶主張抵銷,連銀行自己都不行。
B✕ 陷阱
法院雖有強制執行權,但針對身心障礙者經核可之專戶,法律明文排除強制執行與扣押,以保障其基本生存權。
C✕
地檢署負責刑事偵查,本身就無民事扣押專戶之權,更何況該專戶受法律特別保護,答案不會是它。
D✓ 正確
正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明定,經核可之專戶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任何機關都無權為之,以確保福利金確實用於身障者生活。
社福專戶保護條款(四不原則)
| 禁止行為 | 意義 | 保護對象 |
|---|
| 不得抵銷 | 金融機構不能拿來抵債 | 身障者福利金 |
| 不得扣押 | 債權人不能聲請扣押 | 身障者福利金 |
| 不得供擔保 | 不能拿來做借款擔保 | 身障者福利金 |
| 不得強制執行 | 法院不能強制執行 | 身障者福利金 |
考生容易想「法院一定有強制執行權」而選 B,但本題重點是「社福專戶的特別保護」——法律特別排除所有機關的執行權,屬於絕對保護,目的是確保弱勢者福利金不被債權人侵蝕。